Judges were the creators rather than the discoverers of the law.
法官是法律的創造者而不是發現者.
相關詞匯
judgesn. 法官( judge的名詞復數 ),裁判員,評判員,鑒定人;
werebe的過去時復數和第二人稱單數形式,有時代替 was,用于條件從句、動詞 wish 之后等;
theart. 指已提到的人(物),指說話人與聽者已知的人(物),用于獨一無二的事物前,與形容詞最高級和序數詞連用;
ratheradv. 稍微,有點,相當,頗,寧愿,相反地;int. 當然啦,怎么不;
thanconj. 比(用于比較級),寧愿…而不愿,除…以外,一…就;prep. 超過,比;
discoverersVERB 發現(以前不知道的事實);VERB (偶然)發現;找到(一直在尋找的某人或某物);VERB (第一個)發現;VERB 初次接觸(某活動并樂在其中);VERB 發現,發掘(不為人所知的演員、音樂人等藝人);
ofprep. 關于,屬于…的,由…制成;aux. 助動詞 [非標準用語、方言] =have [主用于虛擬語氣];
lawn. 法,法學,規律,法制;vt.& vi. [口語、方言]訴諸法律,對…起訴,控告;vt. 控告,對…起訴;